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關係。面子

在華人社會有一句話可能我們在雜誌上或聽長輩一定說過: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找關係

這很受到爭議,因為很多人會說這樣怎麼成為法治的國家或體系,說這是走後門或什麼的。今天我就提一個很有趣社會學的觀點。


現在仿間出了一堆什麼黃金人脈,關於人際關係整合運用甚至是如何打好關係的書籍,說明關係在我們生活中是很重要的事情,華人最被人詬病同時也最令人佩服的就是凡事都靠關係在做事情。




社會學家费孝通先生說:在西方,西方人的文化讓他們常常由幾個人就組成一個個的團體。團體是有一定界限的,誰是團體裡的人,誰是團體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團體裡的人是一夥,對於團體的關係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團體中有組別或等級的分別,那也是先規定的。

舉例:家庭在西洋是一種界線分明的團體。如果有一個朋友寫信跟你說他將要“帶了他的家庭”(my family)一起來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來的是哪些人。但是在華人社會,這句話是超級模糊的用詞。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來,就不會用“家庭”而是會說妻子(Wife)。



費孝通先生把西方這種個人主義式強烈自我的社會描述成田裡的乾草堆,幾根稻草束成一把,幾把束成一扎,幾扎束成一捆,幾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個稻草堆裡都屬於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會亂的,界線很清楚。

但是我們華人的社會結構本身和西洋的方式不太相同,我們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綁清楚的稻草,而是比較像是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同心圓的道理。每個人都是他自己社會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關聯。每個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傳統外國人只要小孩成年了住在家裡都要給父母租金或是繳交伙食費(當然現在出現一種賴家王老五的現象還是有),大家分出團體的界限。在團體裡的要有一定的資格,資格取消了就得走出這個團體。這聽起來感覺他們很冷酷,但是這是權利的問題,在西洋社會裡最長討論的就是權利,分出圈內人圈外人,而在華人世界卻是攀關係、講交情。

華人以“己”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別人所聯繫成的社會關係,不像西方團體中的分法,一般大家立在一個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紋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這樣一來,每個人都有一個以自己為中心的圈子,同時又從屬於以優於自己的人為中心的圈子,每個人都位在一套由無數關係形成的特殊網絡裡面,在這裡我們就可以看了華人社會結構的基本特性了。



簡單說就是我們小時候學的孔子那套:倫理關係(沒錯就是從小聽到大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套)

我覺得為什麼要講這個,因為很多人都會提到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法治社會,講規矩或是講法律,但是我們要知道法律是在一個最外面的最後底線,或是有很多東西法律無法管,或是說法律是一連串鬥爭之下的結果,他所展現的是一個形式上的外框,但是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這中間是有彈性的,這就是為什麼常常長輩說,台灣就是情理法而非像美國哪樣法理情,我們社會是一套濃密的人脈網,法律常常顯得很沒力。

我不想要闡述太多有關法律或是關係上漏洞,但是我是希望透過這一篇文章讓大家知道其實,華人世界是怎麼運轉,常常我們忽略一個社會或是團體組織對於一個人的影響力,然後就覺得某某某怎麼這樣做事情,或是怎麼這樣做事情的,可能某一人做的事情所代表的就是一個價值

我們要知道其實價值是會影響著行動,換句話說就是討論有些人說的:原則


我痛恨那些不知一個脈絡就胡亂批評的人,我剛好認識一個老闆,他說她從外國人身上學的就是敬業跟自願者行為,主動協助老闆完成更多事情或是做一些沒錢的工作,但是我想問什麼是敬業?那知道自願者文化為何在國外盛行嗎?為什麼西方世界會有志願者服務這種觀念的產生。

有一名社會學家援引了巴爾瑙爾市一位志願者的話: “我當志願者不是出於什麼偉大的利他主義。我在大學一年級時就明白了,要想成就自己的事業,需要積累大量知識和人脈。參加慈善機構不失為積累人脈的一條捷徑

感到充實自在在當今時代,數百萬人一直都在做自己不能理解的工作。 的確給人帶來了薪水,還為公司老闆創造了利潤,但它似乎未能給世界帶來一絲改變,人們總是缺乏成就感。 而志願工作的勞動及其成果幾乎如影隨形。 在孤兒院舉辦一次節日晚會——你當場就能看到孩子們開心的笑臉。

我不想扯遠,重點就是你要去理解,碰點外國架構下的產物就回來自己社會開始指責別人為什麼不文明或是缺乏"素養",我覺得我只有無奈,笑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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